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中西部教育发展评估监测数据采集工作通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内容及责任部门
我校需填报数据涉及基础代码表、高等教育(经费统计)以及高等教育(校级)表共3张表。
本次数据采集主要涉及的责任部门有:党政办、组织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质量诊改与督导办、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实训中心、物流管理学院、物流信息学院、物流工程学院、物流商学院、物流人文艺术学院、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完成时间要求
各责任部门应明确本部门具体填报人,6月12日前,各部门完成数据填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质量诊改与督导办。
三、其他
1、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填报人责任,确保填报数据的客观、准确、完整,所填数据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才能报送,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2、各责任部门对中西部教育发展监测指标的内涵若有不清楚的,可联系质量诊改与督导办-王渊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