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5〕167号)和《关于申报2015年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5〕214号)文件精神,为了督促立项学校落实建设任务,实现“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明显、就业优势突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强、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综合水平领先”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指南。
一、学校总体提升
(一)基本办学条件
序号
| 建设
内容
| 指 标 名 称
| 目 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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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
办学
条件
| 学校总面积、生均行政和教学用房、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师比等综合评价
| 排在全省高职院校的前4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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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师资
队伍
|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 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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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历(位)比例
| 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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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 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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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化建 设
| 带宽
| 校园网接入带宽达到1000(M/秒),到桌面带宽达到100(M/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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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网络覆盖
| 覆盖全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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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
| 行政、教学(含有顶岗实习远程管理系统)、学生、后勤等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智慧校园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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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教学
| 所有专任教师均具备信息化教学能力,所有课程均能实现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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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企
合作
| 合作企业参与办学或者管理
| 有一个专业试点进行集团化办学或者混合所有制特色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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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参与教学的专业数
| 学校所有的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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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训基地数
| 学校招生专业数*5(个),每个基地每年能够接受10个以上学生参加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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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水平
序号
| 建设
内容
| 指 标 名 称
| 目 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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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业质量
| 毕业生就业率
| 初次就业率达到毕业生的90%以上、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以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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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初次就业平均起薪线
| 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以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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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自主创业率
| 排在全省高职院校前40%(以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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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质量
| 学生专业技能测试
| 学校建立专业技能考核制度,每个专业参加校级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学生参加省专业技能抽测合格率排名全省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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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设计考核
| 学校建立毕业设计考核制度,每个毕业生都能通过校级毕业设计考核;学生参加省级毕业设计抽查成绩排名全省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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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学校分专业(群)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每年开展专业综合素质评价,学生都能达到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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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竞赛
| 建设期间获得省级一等奖4个以上,国家级二等奖2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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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服务水平
| 学历教育
| 每年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1500人以上(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1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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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 每年承担的职业培训规模达到在校学生规模数*15 (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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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
| 每年立项省级5项以上,建设期间立项国家级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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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
| 每年立项10项以上,技术服务收入年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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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
| 建设期间承担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现场观摩活动、在活动或者会议作典型经验发言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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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志性成果
序号
| 指标
名称
| 目 标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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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级
| 10项
| 1.标志性成果须是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经评审产生的项目和颁发的奖励或业内公认的成果。
2.政府部门认定或非竞争性评审产生的标志性成果,须在建设期内验收通过,才能计算在内。
3.同一项目多次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一次;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双重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国家级。
4.同一专业内,同一种标志性成果多次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一次。
5.学生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才认定为省级标志性成果。
6.在本指南其它指标中已计算的标志性成果,在此项中可以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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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级
| 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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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建设任务
(一)特色专业群
序号
| 建设
内容
| 指 标 名 称
| 目 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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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建设机制
| 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 1.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2.每年修订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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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机制
| 1.所有专业核心课程都须和企业共同开发;
2.按照企业生产环境建设校内实训室,其中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要建成1个集技术开发、产品开发、产业孵化和实习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3.至少1个专业现代学徒制探索进行试点,试点人数50人以上;
4.每个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与企业合作建立1个以上的应用技术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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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色专业群建设
| 专业群构建
| 1.对接行业或区域产业建立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群构建合理;
2.每个专业群由4个及以上专业组成,核心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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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1.群内专业积极探索定向培养、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2.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
3.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广泛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评价,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
4.积极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教学模式改革;
5.建立专业群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改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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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资源建设
| 1.系统构建“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的专业群课程体系;
2.每个专业群至少建成2门以上相关专业共享的优质核心专业课程,群内各专业至少建成3门以上体现本专业特色的优质核心专业课程,每个专业群至少主编2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建成4门省级名师空间课堂课程;
3.至少建成1个专业教学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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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办学
| 1.开发1个以上国际化合作项目;
2.将2项以上国际先进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引入教学内容;
3.共同开发1个以上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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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业群办学水平
| 1.有2个以上的专业群进入全国一流高职特色专业群;
2.每个专业群均应有自己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志性成果;
3.群核心专业综合评价水平排在学校所有专业综合评价的前20%,其他专业的综合评价水平不得排在学校所有专业综合评价的后30%;
4.每个专业的就业率,必须高于学校的平均水平;⑤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数达到全校开设专业数的50%以上,在校学生数达到办学规模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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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队伍建设
序号
| 建设
内容
| 指标名称
| 目 标
| 备注
|
1
| 教师建设机制
| 管理制度建设
| 1.制定并实施了学校教学名师、技能大师、专业(群)带头人、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
2.建立并实施了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评聘制度;
3.建立健全了将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应用技术研发推广成果与社会服务成效为重要内容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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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机制
| 4.建设期间,每位专任教师必须到企业任职4个月以上;
5.建设期间,重点建设专业群的骨干教师至少海外培训1次,其中,有3人以上的骨干教师培训或者访学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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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拔尖人才
| 领军人物
| 1.每个重点建设专业群应当聘请行业领军人物到学校担任专业群发展规划的领头人,每年为学校工作不少于40天,能够牵头取得1项以上省级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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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师
| 1.每个重点建设专业群建有3个以上“名(大)师工作室”,其他专业群建有1-2个“名(大)师工作室;
2.大师工作室主持人为技能大师,每人每年在学校工作40天以上,建设期间,本人或者指导学生(以获得指导奖为依据)取得1项省级以上标志性成果;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承担2门专业课程教学,建设期间,本人或者指导学生(以获得指导奖为依据)取得2项省级以上标志性成果;
4.有2名芙蓉学者或者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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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带头人
| 1.每个专业群有1名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教授级领军人物,建设期间应承担2门专业课教学,群内各专业都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
2.每个专业群带头人本人或者指导学生(以获得指导奖为依据),在建设期间至少要取得1项省级以上标志性成果;
3.专业群每门专业课程都有1名骨干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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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团队建设
| 团队结构
| 1.各专业教学团队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等结构合理;
2.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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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运行机制
| 1.建立协同创新的团队运行机制;
2.形成特色的团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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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水平
| 建设期内,每个教学团队至少获得1项能体现团队集体合作的省级以上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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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理能力建设
序号
| 建设
内容
| 指标名称
| 目 标
| 备注
|
1
| 治理
能力
| 治理结构
|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与发展、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按照专业群设立二级院系,实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将人、财、物权下移到二级院系,运行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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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
| 1.形成了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2.探索建立了专业(群)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向二级院系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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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荣誉
| 建设期内,获得或者保持平安高校或文明单位或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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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色发展
序号
| 建设
内容
| 指标名称
| 目 标
| 备注
|
1
| 特色
项目
| XXX特色项目
| 根据《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设置1-2个特色项目,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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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色
提炼
| 重大创新型
| 学校在项目建设期间有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给学校发展带来明显成效,并在全省形成了较大影响;
|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炼,数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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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进步型
| 通过卓越校建设,学校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并在全省排名进入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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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型
| 学校某项工作,长期位居全省第一,并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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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指南所列目标为项目学校建设应当达到的最低目标值,各学院在规划时,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提高建设目标值,尤其是对项目学校在立项前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本指南目标值的指标,原则上立项后应有明显提升(或在全省排名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