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面完成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
作者:评建与校企合作办徐娟 时间:2016-11-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号)、《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31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于2016年6月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采用网上评估的方式,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一、数据填报: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三张数据表;二、调查问卷填答:按要求完成1份校长问卷、5份教师问卷、50份学生问卷;三、撰写自评报告:围绕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就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社会服务能力等5个方面开展自评。
依照文件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的共同努力下,数据填报和调查问卷填答两项工作已于7月15日前按时完成,学院结合自身的实际办学情况围绕本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对20个评估指标进行分析,10月底全面完成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已经上报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至此,学院全面完成了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