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5〕419号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0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软件
使用“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2015版)”(以下简称“网络平台”)采集数据。
二、采集要求
(一)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并为负责数据采集的人员提供必须的设备、技术、人力支持。
(二) 各院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工作流程,明确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发动院校各部门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数据采集工作,如实、准确填报有关数据信息。
(三) 各院校在采集数据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采集规则,严格按照采集字段注释要求规范填报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原始数据。
三、报送要求
(一) 报送方式:各校通过省级“网络平台”采集数据后,导出标准数据文件,通过教育部发布的智能数据同步系统上传至教育部数据平台中心。
(二) 报送时间:10月17日前完成省级网络平台的数据采集及教育部数据平台中心的数据同步上传工作。
四、其他
我省将对省级网络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省级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肖帅,电话:0731-84714893,Email:9601868@qq.com
省级网络平台技术支持:陈立,电话:13808477732,Email:282425757@qq.com
状态数据采集QQ群号:96857367。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