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6〕345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软件
使用“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2016版)”(以下简称“网络平台”)采集数据。平台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集要求
(一)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将数据采集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并为负责数据采集的人员提供必须的设备、技术、人力支持。
(二) 各院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工作流程,明确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和采集规则,统筹安排院校各部门和教职员工参与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原始、准确、规范、完整。
三、报送要求
(一) 报送方式:各校通过省级“网络平台”采集数据后,按照教育部采集要求同步上传至教育部数据平台中心。
(二) 报送时间:10月16日前完成省级网络平台的数据采集及教育部数据平台中心的数据同步上传工作。
四、其他
1、从2016年起,省级“网络平台”将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实现由每年固定时间段一次性采集向全年24小时全时段动态采集转变;同时,省级“网络平台”也将逐步实现与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由原来的数据采集平台升级为数据管理平台。各院校可通过省级“网络平台”实现对本校数据的采集、上传、查看、分析功能,为学校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提供支撑。
2、我省将对省级网络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省级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肖帅,电话:0731-84714893,Email:9601868@qq.com
省级网络平台技术支持:陈立,电话:13808477732,
Email:282425757@qq.com
文件下载:
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rar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