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现实基础
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期间,全省高校认真落实科教兴湘和教育强省战略,主动适应湖南“四化两型”建设需要,全面实施“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和“高等学校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等重大举措,全省高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科专业结构不断优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一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得到了快速提升:
高等教育事业规模稳步增长。到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达到102所,其中本科31所、专科71所,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047241人,其中本科生557232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每十万人口高等教育人数达到1904人。
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全省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8个,共有可招生博士点356个、硕士点1078个,在学研究生56221人,其中博士9251人;全省高校已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9篇,其中“十一五”期间共获得17篇,位居全国前列。
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十一五”期间全省高校新增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一大批省级创新平台和基地,特别是省属高校相继实现了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层次平台“零”的突破,为提升全省高等教育整体竞争实力夯实了基础。到2010年底,全省高校共有1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4个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2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5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49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25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省高校建有1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了150个省级重点学科、3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并重点建设了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国防科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南大学的材料科学、湖南大学的工程学等一批学科进入国际和国内一流水平。
高水平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全省高校共获得科研经费12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26%。全省共新增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5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16项,分别占全省立项总数的100%、98%、92%。新增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高校主持和参与的占80%以上。全省高校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68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64.2%,其中长沙理工大学“膨胀土地区公路建设成套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成为1999~2009年全国省属高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3所高校之一。
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省高校与省内所有市州和6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省内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合作,共签订技术成果转让合同1667项,提交有关部门研究与咨询报告1849篇。为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建设了51个“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面向基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培育项目,研究开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依托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建立的山河智能、博云新材等一批科技型企业不断壮大并成功上市,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
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通过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全省共立项建设了300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01门省级精品课程、 79个基础课示范实验室、8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90个优秀校外实习基地、150个省级教学团队,评选表彰了121名省级教学名师、194名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100本优秀教材、199个省级优秀教研室,建成了开放共享的湖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图书馆。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2个,精品课程199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1个,双语示范课程16门,教学团队44个,教学名师奖32人,5所高校进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多数国家质量工程项目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在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奖中,全省有22个项目获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19项,一等奖入选数进入全国前列。在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我省大学生获得突出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最高奖索尼杯、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atlab创新奖等。
高水平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全省普通高校现有专任教师59557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占39.1%,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占51.5%,有两院院士20人,34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42人受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8个科研团队入选为“教育部创新团队”,366人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芙蓉学者特聘教授84人。
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高等教育强国、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等重大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迫切需要,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历史机遇。但要承担这一光荣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我省的高等教育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财政投入严重不足,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标准偏低,导致高校办学经费特别是教学经费严重不足,办学条件亟待进一步改善;高等教育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调整优化区域分布、层次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任务十分繁重;高校发展同质化现象普遍,培育和凝练高校办学特色的任务非常艰巨;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内容和改革教学方法手段等亟待突破诸多体制和机制的束缚;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解决大师级领军人才短缺等问题面临诸多阻力和困难。只有牢牢把握新的发展机遇,以非凡的决心和勇气,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高效率的工作和保障,切实有效地解决好上述困难和问题,才能推动湖南高等教育在未来十年赶超先进水平。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按照“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优化结构,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项目的实施为抓手,以学科专业建设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大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创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和 “四化两型”建设,以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需要,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特色鲜明、质量优良、保障有力的湖南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推进,实现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推动湖南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创新水平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到2020年,全省高校的教学条件全部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标准,实验、实训、实习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优秀教学实习基地、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等优质教学资源支撑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学科专业覆盖面稳步拓展,基础学科专业与应用型专业协调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本科专业布点能充分满足我省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为根本目标,以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以及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全面突破。以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为主体,政府主导、社会专门机构和教育对象广泛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理念全面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参与全国各类学科竞赛的获奖水平和优秀博士论文入选数量等体现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水平的更多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省高校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管理与评价机制及科研资源共享体系全面建立,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到2020年,全省新建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批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军工科研基地,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在国内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学科建设为引领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高校建成15个左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30个左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学科,建成8-10所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高水平大学;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协同创新,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研究深入推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全面提升,并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在满足国家重大需求、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问题中发挥突出作用。
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引导全省高校主动对接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拓展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到2020年,实现与省内所有市州、县(市、区)和大中型企业长期稳定合作的全覆盖;通过整合高校科研资源,创新合作机制,着力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和产学研合作水平;继续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引导高校科技成果进入大学科技园,更好发挥孵化器功能;充分发挥高校在科学普及、文化传承、决策咨询及各类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湖南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和“四化两型”建设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的保障和服务。
三、主要措施
1、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积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指导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办学定位和长远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规划,主动适应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适应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效农业、创意文化产业等相关专业,重点建设优势学科专业、特色专业和社会急需专业,调整撤并布点过多、就业困难、缺乏社会需求的专业,不断优化学校的专业结构,加速形成专业发展的良性机制。到2020年,本科专业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展,专业种类能充分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专业建设。以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重要环节和关键要素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推进高等学校的专业综合改革和内涵建设。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要求,指导高校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岗位的最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课程设计,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手段,突出强化学生专业素养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训练,着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强,能真正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大力支持我省高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和卓越文科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的改革实验,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省情、具有各自优势特色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和新机制,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
三是深入实施教学改革项目计划和教学成果奖励计划。继续以立项资助的方式,支持广大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育人规律,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手段、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每年立项资助500项左右省级教改项目。认真指导有关高校积极开展“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范生顶岗实习”、“高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等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整体设计,每年确定2—3项带全局性的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推动高等学校不断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每两年一次的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研教改成果的奖励和推广力度,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
四是大力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指导高校将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课题及时转化为教学实验或实践项目,使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学时数达到实验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与此同时,指导高校大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将见习、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紧密衔接,有机融合,强化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系统训练。深入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每年资助600项左右覆盖全省所有普通本专科高校的省级项目,带动各高校积极实施校级项目,使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在校期间能有机会结合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较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较系统的实践训练,并通过项目间、校际间的学习交流,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素养。精心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不断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通过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平台,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兴趣,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是大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认真总结“十一五”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验,加强“十二五”项目建设整体设计和统筹规划,对应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有关项目,结合我省具体实际,资助300个具有鲜明特色、比较优势或社会急需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和综合改革;重点建设100个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个开放共享的校内实训中心,200个校外优秀实习教学基地;在充分共享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与共享。
2、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是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支持高校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部分急需学科设置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一步完善学科结构和地区布局。加快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调整和优化研究生培养的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数量比例达到1:1,充分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
二是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围绕研究生教育发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研究生导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每年立项资助100项左右省级教育改革项目。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和实行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积极探索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三是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全省每年设立500项左右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研究生自主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课题进行研究。同时,引导和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相应项目,支持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项目研究,为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提供多样化的实践平台。
四是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建设。依托省内优势特色学科,每年举办4-6个研究生暑期学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讲学研讨;每年举办一次研究生创新论坛,并选择10个左右学科组织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同时,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学术交流活动,全方位搭建引领研究生进入学科前沿的学术交流平台。
3、大力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一是大力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开展“211工程”建设,大力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开展 “985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实力和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和结构。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学科,积极推动传统优势学科的创新与发展,重点发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快发展应用学科、高新技术与工程学科,建设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全面提升我省高校的学科实力与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加大重点学科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重点学科的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切实加强高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对立项的“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建设力度,加强目标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定期考核验收,切实保证建设成效,大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以重点学科建设的新突破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
4、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提升全省高校整体办学水平
一是加强高校分类指导。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积极推进对高校的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通过加强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引导,推动全省高校加快向重特色、重内涵的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一部分有传统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高校整体实力和水平尽快进入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的前列。坚持强优与扶弱并举,鼓励办学有优势、有特色的学校和学科专业率先发展,大力扶植基础相对薄弱的新建院校加快发展。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中,加大对新升格院校在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助,促进学校夯实办学基础,加快提升办学水平。在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的同时,积极扶植基础学科专业和涉及农林、地矿、石油、水利等艰苦行业的专业建设。
二是鼓励长株潭城市群高校率先发展。鼓励和支持区域内高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的先行试点。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精神,支持和鼓励长株潭城市群高校发挥区域优势和人才聚集优势,充分利用“985工程”、“211工程”和部省共建高校的教学资源,积极开展课程互选、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大力推进区域内高校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带动区域内不同类型高校共同发展,引领湖南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三是积极组织实施省内高校对口支援。组织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5所高校分别与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5所边远地区高校开展对口支援,重点支持5对高校实施以学科专业建设、学位点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的“对口支援计划”,加快提升边远地区高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推动全省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5、加强平台和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高校的科技创新水平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育和建设一批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合作、产学研用一体化的重大研发和应用平台。加强协同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创新平台,加大对在建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引导各创新平台凝炼研究方向、形成研究合力,争取在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加强“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设立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支持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或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解决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是加强重点技术领域的研究。继续设立“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积极支持高校进行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努力解决一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创新成果。切实做好基础研究,推动高校形成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大力推进应用研究,加强对重点技术领域研究的支持力度,组织高校围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实现技术跨越与技术突破,提高高校在关键技术领域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扩大高校自主创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面和影响度。
三是切实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基础,整合高校人才、智力资源,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提供研究成果和科学依据,为发掘、弘扬湖湘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加强科研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继续实施“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优先支持以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团队,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难题。鼓励高校实施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批新型科技创新人才,吸收引进紧缺人才、特需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形成人才聚集、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格局。
6、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大力增强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是加快高校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高校科技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无缝对接,整合力量积极开展“法制政府”、“两型社会”建设研究,主动为湖南先进装备制造、长株潭航空城建设、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整合高校科研资源,把高校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成为产学研结合重要的技术创新平台。联合企业合作共建“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参与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积极争取企业出资依托高校建设研发中心、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着力打造一批产学研结合的高端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立足全省支柱产业,与企业共同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基地。加大对科技中试项目、基地建设的统筹和支持,支持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湖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湘潭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功能及其支撑和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全省高校加强与企业及工业园区开展产学研合作,探索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新途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结合全省产业发展需求,继续分步骤有重点地支持建设一批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面向基地设立“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支持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开展小试和中试环节的后续研发,努力培育一批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亮点项目和品牌基地。
三是积极探索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加强高等学校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联系,大力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积极探索园区服务型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创新与教育功能。大力推进市校产学研合作试点,推动高校与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关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科技产品开发、创新平台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实现高校与地方协同发展、相互促进。推进高校与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建立和不断完善产学研战略联盟,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体系,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进程。
7、积极推进教学科研资源的共建共享,切实增强高校基础条件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数字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依托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平台,加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数字教学资源中心建设,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面向全省高校开放共享的“特色专业建设示范平台”、“精品课程开放共享平台”、“示范实验室建设交流平台”、“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平台”、“教学改革成果展示平台”等教学资源示范共享体系。进一步加强科研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全省高校科技进展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逐步实现全省高校科研资源信息化。大力推动高校科技、人才和资源方面的合作共享,组织与协调高校联合申报重大项目并开展合作研究,积极推动重大科研设备共享共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二是加强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依托省内优势特色学科和知名教授建设100门研究生精品课程,并通过学分互认,切实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依托省内具有优质资源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建设100个开放共享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院合作,推进资源共享,改善培养条件。
三是大力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的专项支持,并加大省财政专项经费投入,引导高校投入配套经费,统筹规划并分步建设能满足实验、实习、实训和研究需要的现代化的教学科研设施。以立项资助的方式,鼓励高校依托现有资源特别是社会资源,通过校校合作、校院合作、校企合作,建设开放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保证全省高校教学科研设施条件全部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标准。
8、大力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一是进一步落实对高校教师的教学考核。指导高校切实加强教师的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在校、院(系)、系(教研室)三级监控,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学生三级评教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省级监控网络体系,实时监控教师的教学情况,确保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成为常态。进一步完善省级毕业论文抽查和课堂教学抽查等教学检查制度,督促教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业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着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高校教师定期轮训制度,充分利用国家精品课程等培训平台,加强教师课程教学培训;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大力加强教师的“双师”能力培训;充分发挥教学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大力加强教师的业务学习和交流。通过全覆盖、不间断的继续教育和专门培训,促进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制,明确导师的标准和条件,规范遴选程序,强化岗位意识,确保把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高尚品德、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的专家人才遴选进导师队伍。建立导师岗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作用。同时,建立导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废除导师终身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导师队伍。
四是开展省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和教学奉献奖的评选表彰活动,引导高校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教师教学工作业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全省每三年组织评选一次省级教学名师奖,每次评选表彰30人左右;每两年评选一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奖,每次评选表彰100人左右;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奉献奖,每次评选表彰80人左右。通过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表彰奖励,努力营造教师以教为本、以教为荣的良好氛围。
9、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切实加强质量监控和质量保障
一是健全校内质量监控体系。强化高等学校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地位,促进高校建立健全校内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分解和落实教学过程各环节的质量要求,确保高校在质量保障上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是全面开展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紧制订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快组织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本科院校的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到2017年全部完成新建本科院校的合格评估,并有序组织审核评估。与此同时,加快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探索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发布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医学等领域的专业认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探索国际评估。切实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积极作用,推动高校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省级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认真做好新专业办学水平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合格实验室评估、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及省级相关专项的验收评估等工作,认真组织和实施好英语和计算机公共课程教学水平考试等工作,切实加强对高等学校重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四是全面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改进评估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规范培养过程管理,建立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优和抽检工作,特别是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发挥示范激励作用,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强化质量保障。
五是进一步完善科研绩效评价制度。依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不同类型科研工作的不同特点,建立科学的资源配置办法,对重点支持的学科、平台、团队、科研项目等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创新水平和经济贡献并重”的科研评价和分配机制,把高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和贡献度纳入学校科技水平的评价指标,突出创新导向,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增强创新活力。
10、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化解高校债务,并确保到2012年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国家规定的1.2万元的标准,在此基础上随着省级财力的增强而逐年增长,以保障高等学校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二是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专项经费投入。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对“本科教学工程”等重大专项的统一要求,加大省级财政对本科教学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重点学科和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等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改革计划顺利实施。加大教育强省建设统筹经费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支持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与高校联合办学,共建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科研基地。不断完善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经费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西部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工程”、“本科教学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的经费支持。
四是引导高校加大对教学科研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高校办学经费使用评价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经费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并逐年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切实改善教学科研条件,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水平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