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0〕22号)提出的“加快我省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等有关精神,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专项规划》,分批遴选立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为确保职业教育“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高等职业学院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高等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湖南省职业院校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建设方案》、《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湖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方案》(见附件1-10)。请各地各校认真研究,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26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我厅职成处。联系人:汪忠明,联系电话:0731-84714937,传真0731-88882736,e-mail: wzm358@yahoo.com.cn。
附件:
1、《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
2、《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
3、《湖南省高等职业学院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4、《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5、《湖南省高等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6、《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7、《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学校建设基本要求》
8、《湖南省职业院校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建设方案》
9、《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
10、《湖南省示范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方案》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0〕22号)有关精神,“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设18所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为使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优良、成果显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修订稿)》。
一、办学定位
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路;坚持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服务和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的办学方向。
2、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人才培养模式先进。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积极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所有专业实现了校企合作,依托优势专业兴办相关产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办产业;学校自主或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与咨询。
二、专业建设
1、形成了明显的专业特色。建立了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行业企业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相适应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体制,所设专业市场调研充分,毕业生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去向;形成了相对稳定的1-2个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以主体专业、特色专业为引领,形成专业集群,有省级精品专业或特色专业2个以上;建立了由教学专家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与标准,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形成了较为优秀的专业教师团队。各专业类形成以专业带头人为引领的专业教学团队,每个专业有1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级专业带头人,省级精品专业或特色专业有3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其中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教师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获得省内同行的认可;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由专业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团队合作意识强,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其中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至少有一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横向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3、形成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以学生获得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为课程培养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项目、过程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最前沿技术为主线,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态度确定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项目、案例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主体专业有2门以上优质专业核心课程供同类院校共享;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形成与职业岗位相适应、有效融合职业资格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
4、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专业教学方法。专业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和现代教育技术,创新教学与学习方式。
5、形成了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与相关企业合作,系统设计和开发实践教学体系,共同组织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数应达到专业课教学时数50%以上(文科类专业不低于30%);分专业制定包括实习、课程设计和顶岗实习等环节的实践教学方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顶岗实习实践符合规定要求,实习任务和目标明确,管理到位,现场专家参与学生顶岗实习的各个环节,形成了以学生作品为主,辅以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告的实践教学制度,毕业作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6、有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条件。创新实习实训室建设理念,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的总体要求,建设真实的和仿真的职业环境;所设专业的主要技能型项目有对应的实习实训室,能满足一个班同时教学;设施设备的项目达标率和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100%,设施设备价值达标率80%以上、完好率90%以上;专业实验实训室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把单个实验实训室建设向综合性、创新型实验实训室发展,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每个专业开设1个以上综合实训项目;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教师队伍建设
1、形成了面向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制定并实行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院校教师成长规律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实行岗位管理和动态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机制;健全“双师型”教师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以及兼职教师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并实行与绩效挂钩的、明显向一线教师倾斜的教职工分配制度。
2、教师培养培训有成效。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和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学校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全部经费;制订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全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并与所教专业对口,学校承担学费的50%以上;制订并实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培养对象明确并形成梯队;按时组织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奖励制度,教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5%;切实加强新技术和职业教育教学新理念培训,采取与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培养的方式,提高教师新技术吸收能力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
3、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和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职员工结构符合湘编办〔2009〕21号文件要求,专任教师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达30%以上(不含高级讲师和高级政工师),45岁以下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比例达35%以上,专任教师全部具备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80%以上,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5名以上,省级教学团队2个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和外聘专业教师全部具备高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聘专业教师(现场专家)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20%以上、50%以下。
4、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重视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近三年教师无违法犯罪、体罚学生、败坏教师队伍声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现象发生,无重大教学事故。
四、科研工作
1、科研管理规范有效。学校设立了科研机构,有专职人员;成立了科研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制订并实施了科研工作规划,设立科研工作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占学费收入的5%以上;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咨询、推广与服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数占课题总数的50%以上。
2、教育教学研究有实效。开展了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职业指导教育、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近三年有国家或省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3个以上,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立项课题;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项以上,有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推广、效果比较明显;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5篇以上,教师年人均论文0.2篇以上。
3、应用技术研究有成果。创新应用技术开发、研究、服务机制,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针对本行业、本区域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作,近三年每个专业有应用技术研究项目1个以上,并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市场应用前景;学校有重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3个以上,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横向合作机制,有1项以上的成果;纵横向科技课题到位经费30万元以上,建立了应用技术咨询、推广机制,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市州级以上或省部级行业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或登记专利发明5项以上;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5篇以上,教师年人均论文0.2篇以上。
五、德育工作
1、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德育工作队伍和制度健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意见》(湘发〔2005〕8号)文件精神,按规定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国家重大政治生活开展德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升旗制度、主题班会制度;建立业余党校,积极发展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确保德育活动的时间和经费。
2、德育工作针对性强。根据职业院校特点,突出德育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养成教育;坚定学生成才的信念,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境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团队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制订并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交往礼仪和职业礼仪的教育与训练,形成了健康文明的就寝、用餐等生活习惯。
3、重视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有反映本校办学传统、办学特色的校训、校歌、校徽;领导班子形成高效、廉洁、民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教师形成了敬业、爱岗、爱生的教风,学生形成了勤奋、上进、守纪的学风;学生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每个学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技能节、体育节,学生全员参加;指导学生建立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校园整洁、绿化美化,建设适量的能反映学校传统、当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的雕塑、壁画和宣传标牌,学校建有开拓学生知识面的文化长廊、阅报栏,形成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氛围。
六、基础设施设备
1、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生均校园面积67平方米、教室面积2.3平方米、宿舍面积6.5平方米、实训场所面积理工农林医类和文财体艺类分别不少于8.1平方米和1.8平方米;每个专业都有能进行项目教学的专业教室,有独立的实验实训楼,每个专业实验实训工位至少能满足一个教学班同时实习实训的需要;有独立的图书馆,生均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阅览室生均座位数0.2座;有独立的学生公寓,住校学生床位率100%;有独立的学生食堂,座位不低于住校生的30%。
2、数字化校园建设。搭建了信息服务平台,有1000M主干和100M到桌面的校园网,校园网以宽带接入方式连接互联网,网络覆盖无盲点;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和语音室每百学生分别达20台和5座以上;有丰富的教学与学学习资源,供师生免费使用;实现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信息化。
3、有满足需要的图书和报刊。生均纸质图书藏量30册以上,其中专业图书达60%;年购置纸质图书费用生均40元以上;报刊种类500种以上,其中专业报刊达到50%;建立能同时容纳200人上网的电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4、有满足需要的体育设施设备。有教学型体育馆,能同时容纳6个教学班教学,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0.5 m2;有400米跑道的标准田径场1个以上;每5个班平均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羽毛球场),室内乒乓球台50个以上;有符合《体育教学大纲》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器材。
七、常规管理
1、管理体制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规律。公办学校有效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民办学校有效实行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章程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学校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学校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健全,决策民主、管理科学。
2、形成了面向市场的教学管理机制。教学常规管理、实习管理、质量管理、教材管理等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开放的教学管理制度,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教学内容和课时比例,按照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形成了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的教学管理机制;探索并构建适应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评价体系,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评价,建立适应社会需要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以学生作品为核心,建立并探索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价办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开支占学费收入的30%以上;教材征订规范,教材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杜绝盗版教材。
3、形成了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与发展的管理机制。每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10小时以上,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开展探究式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图书馆周开放时间90小时以上;室内体育设施和器材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20小时以上,双休日全天候开放。
4、形成了与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并实施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学校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对学生学籍问题处理时严格遵循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落实学费收入10%用于贫困学生资助的规定,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
5、形成了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学生宿舍、食堂管理制度健全,不以赢利为目的;认真贯彻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医务室和专职校医,经常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卫生检查;财务管理严格,定期接受财务审计,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乱收费现象。
6、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在日常管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各重大活动、饮食卫生、宿舍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工作规章,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各类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明确了安全工作责任人。
7、依法依规办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买卖生源;专业设置合理、科学、客观,审批手续完备;无乱办班、乱招生、滥发文凭等现象;切实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八、就业与职业指导
1、职业指导机构和队伍健全。学校成立了就业指导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重视并加强职业指导教育。将职业指导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讲座和相关的实践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有效地推介毕业生就业。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与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形成了毕业生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和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与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学校和职业中介一体化的经验。
九、质量与特色
1、有较强的服务社会和辐射能力。学校成为区域内职业院校教学指导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在行业内或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的声誉。学校对区域内职业院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就业指导、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和其他学校实现共享,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外校学生到校实习实训;根据区域内教师培训需求,制订教师培训计划,为区域内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三分之二以上专业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授权认证点或职业技能培训点,成为行业、企业和区域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成为区域内行业企业新标准(规范)研发基地,开发省级以上职业资格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个以上。
2、形成了专业品牌。在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形成了二至三个品牌专业,品牌专业毕业生具备高技能人才的基本素质,全部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50%以上,毕业生规格符合企业技能型岗位的需要,毕业生获得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0%以上,对口就业率80%以上,上岗起薪点明显高于一般专业;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名师队伍,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开发了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教材,开发了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技术或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
3、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学生到课率98%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90%以上;在评估和质量抽查中,公共课、专业课合格率90%以上,专业技能合格率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获证率90%以上,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15%以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学校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近三年第一志愿高考投档分数线在本地区或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录取新生报到率80%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70%以上;学生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和就业待遇有明显优势;社会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满意率90%以上;建立成果报告和发布制度,每年举办一次教育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会,及时发布改革成果,推广建设经验。
5、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符合核定的学校办学规模要求;多渠道、多层次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6、国际交流与合作有成效。围绕产业发展要求,积极探索“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将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改造课程体系;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与境外职教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职业院校进行学生交流换或直接招收留学生;采取教师交流和互培等多种形式,与境外先进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业教师,三年内专业教师参与交流和境外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
十、管理部门重视和经费投入
1、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学校举办者将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氛围。
2、地方政府和学校举办者按湘财教〔2010〕64号文件要求拨付办学经费,并逐年增长;确保教职工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
3、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经费按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和学校举办者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硬件建设经费不超过50%。
4、学校举办者保证基本公用经费拨款,学杂费等办学收入全部由学校使用,没有冲抵财政拨款、截留或挪作他用的现象。当地有关部门无对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附件2:
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
建设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0〕22号)有关精神,为在“十二五”期间建设70所省级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促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修订稿)》。
一、办学定位
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育人效益,突出办学特色,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2、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在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3、办学模式先进。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和有效的合作办学机制,实行校企合作办学;参与相关职教集团办学,或与相关行业、企业以及其他职业教育机构共同组建职教集团。
二、专业建设
1、形成了明显的专业特色。建立了跟踪市场需求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人才市场调研,适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毕业生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岗位针对性;学校形成了1-2个与学校核心能力和服务面向相符合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以主体专业、特色专业为引领,形成专业集群,主体专业与本行业、本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基础产业切合度高;有省级以上重点专业2个以上,且每个专业的在校生达300人以上(农林、地矿和特殊行业专业的在校生达150人以上);重点专业在教学条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构建、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团队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具有明显的特色,起到了示范作用;分专业大类建立了由教师和现场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与标准,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重点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企业满意度高。
2、 形成了符合专业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有效推行工学结合、校企一体、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所有专业实现了校企合作,初步形成“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局面,在课程内容创新、教材开发和课程实施等方面有合作实效;积极利用行业企业和网络资源创新教学和学习方式;积极开展应用技术推广与服务;重点专业自主或与企业合作兴办产业;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所有专业学生均落实了顶岗实习一年的制度,“订单培养”比例达到在校生的30%以上;实施“双证书”制度。
3、 形成了较为优秀的专业教师团队。各专业类形成以专业带头人为引领的专业教学团队,重点专业(含精品专业、特色专业、示范性特色专业等,下同)有3名以上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其中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他专业有1名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教师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在省内同行和当地相关产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由专业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团队合作意识强,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其中重点专业至少有一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横向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4、形成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以学生获得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课程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项目、过程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广泛应用的技术为主线,整合相应知识、技能、态度确定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项目或案例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形成与职业岗位相适应、有效融合职业资格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主体专业有2门以上优质专业核心课程供同类院校共享;联合行业、企业开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建立基于网络学习资源平台的教学资源库。
5、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教学方法。专业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和现代教育技术,创新教学与学习方式。
6、 形成了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与相关企业合作,系统设计和开发实践教学体系,共同组织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数应达到专业课教学时数50%以上(文科类专业达到30%以上);分专业制定包括教学实习、课程设计和顶岗实习等环节的实践教学方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顶岗实习时间符合规定要求,实习任务和目标明确,管理到位,现场专家参与学生顶岗实习的各个环节,形成了以学生作品为主,辅以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告的实践教学制度,毕业作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企业给予学生一定的实习补贴。
7、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条件。创新实习实训室建设理念,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的要求,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每个专业有相应的、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的“技能教室”,每个“技能教室”至少满足一个教学班同时教学需要,设施设备的项目达标率和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达100%;重点专业建设一个以上生产性实训实习基地;每个专业开发了一个以上体现专业核心技能的综合实训项目;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与主要岗位相对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8、注重了应用技术推广与服务。建立应用技术推广与服务机制,设立应用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经费;重点专业每年推广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要求的应用技术1项以上,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0篇以上。
三、教师队伍建设
1、形成了面向市场办学的管理机制。制定并实行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院校教师成长规律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和动态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机制;建立“双师型”教师成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以及兼职教师聘任及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并实行与绩效挂钩并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分配制度;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2、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和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职工结构符合湘编办〔2009〕22号文件要求;“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专任教师9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占5%以上,45岁以下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低于25%,实习指导教师全部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专业课教师到2014年均获得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各专业均有满足专业建设需要的骨干教师,兼职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10%-25%,主要由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
3、教师培养培训有成效。制定并实施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建立专业课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和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学校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全部经费;制订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全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并与所教专业对口,学校承担学费的50%以上;制订并实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培养对象明确并形成梯队;按时组织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奖励制度,按不少于学费收入5%的比例设立教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切实加强新技术和职业教育教学新理念培训,采取与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培养的方式,提高教师新技术吸收能力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
4、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重视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学生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近三年,没有重大教学事故,教师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德育工作
1、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遵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拓展德育途径,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载体,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健全德育工作队伍,加强班主任工作,整体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完善德育工作制度,开发德育课教学资源库;按规定开设德育课程;结合国家重大政治生活开展德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升旗制度、主题班会制度;建立业余党校和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确保德育活动的时间和经费。
2、德育工作针对性强。根据职业学校特点,突出德育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的用人标准和企业文化丰富德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养成教育、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定学生成才的信念,适时解决学生自我认识不足、信心不足等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境意识以及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认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交往礼仪和职业礼仪的教育与训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3、重视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体现中等职业学校特色的育人氛围;有反映本校办学传统、办学特色的校训、校歌、校徽;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节、文化节、技能节、运动会、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学生全员参加;指导学生建立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校园整洁、绿化美化,建设适量的能反映学校传统、当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的雕塑、壁画和宣传标牌;积极推进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积极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五、基础设施设备
1、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占地面积农村学校不少于15万平方米,城市学校不少于10万平方米;班班有标准教室,并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要求;有独立的实验实训楼;有独立的图书馆,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分别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20%和在校生总数的10%;有独立的学生宿舍,住校学生床位率达100%;有独立的学生食堂,座位不低于住校生的30%;有规范的能满足学生需要的澡堂、厕所。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2、注重并加强了校园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数字化校园,校园网络覆盖无盲点,加强职业教育公共学习资源平台建设,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创新教与学的方式和环境;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现代教学设备,其中100座以上独立的多媒体教室4间以上;实现学校管理信息化。
3、有满足需要的图书资料。纸质图书藏量生均不少于30册,专业图书达到60%以上,每年按生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购置纸质图书;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图书,有电子阅览室,能同时容纳100人以上上网;报刊种类200种以上,其中专业报刊达到50%以上。
4、有满足需要的体育设施设备。有室内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有 400米(城市学校3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平均每5个班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羽毛球场),室内乒乓球台10个以上;有符合《体育教学大纲》需要的设施和器材。
六、常规管理
1、管理体制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规律。公办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章程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战略思维和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2、形成了面向市场的教学管理机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课程内容和课时比例,按照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调整教学内容,形成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的教学管理机制;形成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教师管理制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常规管理严格,实习管理到位,教学开支占学费收入的30%以上;教材征订渠道规范,教材使用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不使用盗版盗印教材。
突出质量管理在教学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建立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改革传统评价模式,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突出技能考核学生的学习;建立对各部门、各环节的评价制度和对教职员工的考核制度,措施得力、奖罚分明、效果明显;学生对教学满意率(或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教研教改有成效。成立教研教改机构,健全工作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设立不少于学费收入2%的专项经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职业指导教育、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针对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开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三年内有国家或省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1个以上,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立项课题;有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推广、效果较明显;每年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5篇以上;不断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课堂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比例达到60%以上,教师能制作多媒体课件的比例达到80%以上。
4、形成了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与发展的管理机制。所有技能教室和实训基地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10小时以上,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开展探究式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图书馆周开放时间45小时以上;室内体育设施和器材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20小时以上,双休日全天候开放。
5、形成了与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从职业教育的办学需求出发制订并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落实学费收入的5%用于贫困生资助的规定,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费实行减、免、缓,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6、形成了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重大采购和建设项目按政府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民办学校实行法人登记,切实落实法人财产权;后勤保障体系完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不以赢利为目的;有校医务室(卫生所)以及一定数量的专职校医,学校经常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卫生检查;财务管理严格,强化财务过程监控和审计,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乱收费现象。
7、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安全工作制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在日常管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各项重大活动、饮食卫生、宿舍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工作规章;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各个环节明确了安全工作责任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8、依法依规办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买卖生源;专业设置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无乱招生、滥发文凭等现象;切实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就业与职业指导
1、职业指导机构和队伍健全。学校成立就业指导与服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2、重视并加强职业指导教育。将职业指导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或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和相关的实践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完善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实现学生实训实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建立毕业生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和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同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机制。
八、质量、效益与特色
1、有较强的服务社会和辐射能力。学校成为区域内初等(乡镇农校等职业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指导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在同类学校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学校对区域内初等、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就业指导、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和其它学校实现共享,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外校学生到校实习实训;根据区域内教师培训需求,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区域内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重点专业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授权认证点或职业技能培训点,成为行业企业和区域内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形成了专业品牌。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形成一至二个品牌专业,毕业生全部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其中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率50%以上,毕业生规格符合企业技能型岗位的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当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80%以上,上岗起薪点明显高于一般专业学生;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名师队伍,在同类学校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开发了本专业领域专业课教材,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
3、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学生到课率98%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90%以上;在评估或质量抽查中,公共课、专业课合格率90%以上,专业技能抽考合格率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获证率90%以上,其中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15%以上;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技能大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4、学校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年均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00人以上,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成为相关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和输送基地,为区域产业建设、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突出,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毕业生近三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70%以上;学生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和就业待遇有明显优势;社会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满意率90%以上。
九、政府重视和经费投入
1、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保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强区域内职教资源的整合,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把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氛围。
2、公办学校举办者按湘财教〔2010〕64号文件规定的财政预算内拔款标准足额拔付办学经费,并逐年增长;按辖区人口人均一元以上的标准预算拨付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足额用于职业教育;地方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
3、基本建设经费按学校建设规划落实到位,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经费,按省拔经费1:2的比例配套,其中公办学校举办者配套经费不低于省拔经费的1:1。
4、学校学杂费等办学收入全部由学校使用,没有冲抵财政拨款,没有截留或挪作他用;当地有关部门无对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附件3: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按照 “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到2015年,在精品专业与特色专业的基础上,全省建设30个与产业契合度高、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基础条件好、教学团队水平高、社会服务能力强、数字化资源丰富、学生质量一流、就业优势明显、国际合作领先、能引领行业企业发展的省内一流、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的高职示范性特色专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打造湖南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引领全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发展。
一、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紧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瞄准湖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的高端、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时关注与专业相关产业的新职业、新岗位,实时跟踪最前沿、最关键技术,调整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二、形成互利共赢、充满活力的校企合作机制
全面构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采取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方式,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与专业相关产业领域内拥有最前沿技术、最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合作,共同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职业文化、共管毕业生就业,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聘,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形成能引领相关专业教学改革的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校企双主体育人的人才培养格局。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共同评价学生;积极探索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全面推行“工学交替”,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强化生产性实训与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生产性实习实训(顶岗实习除外)比例达实践教学总课时的60%;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合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创新评价方式,全面建立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以作品为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形成学校、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参与评价的多元质量评价模式。
四、全面构建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课程体系
形成与相关产业高端技术岗位要求相适应,以学生获得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职业活动课程为主体,知识、技能、态度有效融合的课程体系。以典型的工作任务、项目(案例)、工作过程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最前沿的技术为主线,整合知识、技能和态度确定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工作项目)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实时引入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和国际通用的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标准,动态更新教学内容,将企业对员工的职业素养要求融入课程,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项目教学、现场教学、模拟教学,以做为核心,真正实现“教、学、做”合一。
五、建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学团队
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实行岗位管理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建立专业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选拔、引进或聘任(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行业企业影响力的教师和企业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2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两门核心课程、掌握行业企业最前沿技术的骨干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50%以上;采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国内培训、国外学习、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强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的积累,专业教师和公共课教师每年的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教师培训面达100%,专任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100%,参加境外学习的教师比例不低于50%、取得与任教专业对口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不低于60%、本专业正高职称在岗教师不少于2名;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并将其作为晋升职称推荐的依据。鼓励支持教师开展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至少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立项4项;积极聘用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由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比例达到50%;加强有现场专家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成一个省级以上专业教学团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
六、建设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实践教学条件
按照 “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创新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建设“厂中校”和“校中厂”,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人才培养面向的岗位都有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的原则,积极探索教学型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建成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专业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项目开出率达100%;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技术含量高,基本达到合作企业现场生产设备的先进水平;校企合作系统设计与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时间达专业课时总数的50%以上(文科类专业40%以上);将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引入到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与文化建设中;实训基地课内全部开放,课余周开放时间14小时以上,并有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实习实训和技能训练。
七、建设数字化、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
以优质数字化资源建设为载体,以课程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素材资源为补充,在职业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教室”。资源库建设内容涵盖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其中,学历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专业介绍、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环境、网络课程以及测评系统等内容;职业培训资源主要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培训网络课程以及测评系统等内容。通过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持续更新等方式,为职业教育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专业所有教师与学生在职业教育网络平台上建立个人空间,教师空间实时上传教学过程资料,学生空间实时上传学习过程资料,实现教师和学生个人资料的积累与共享; 5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建成网络“数字化教室”,在“数字化教室”中能进行视频教学,教案、讲稿、PPT等在线浏览与下载,学生作业上传与批阅,师生在线答疑与交流等功能,做到时时、处处、人人数字化。
八、形成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的、开放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实习管理、质量管理、教材管理等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创新教学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形成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要实时调整机制,科学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的内容和课时比例;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教育技术,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选内容、选课程、选教师的选课制;鼓励学生在合作企业学习专业课程,实现企业学分互认;把学生满意率、企业满意率、社会满意率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为评价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实施顶岗实习质量管理;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九、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
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分别不得少于400人(农林、地矿和特殊行业的专业适当降低要求)。在校学生在职业发展规划、预就业创业、企业实习、技术改造、产品生产开发、技能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专业技能合格率达100%;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0%以上、对口率85%以上、企业满意度90%以上、毕业半年后的月平均收入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放教育资源,开发培训项目,面向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积极承接企业新员工培训、企业员工转岗培训、企业员工新技术培训,以及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培训,每年社会培训人次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数量的2倍;建立和完善教师技术服务的制度与政策,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资源、校企合作建立技术应用中心、产学研结合基地,引导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领行业企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为产业升级服务。每年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10项,理工农医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30万,文史财经管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
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性特色专业代表湖南高职院校同类专业建设的最高水平,能为相关院校专业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和可供借鉴的经验,成为专业教学改革创新的示范、办出特色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建设期内,指导5个以上同类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为相关院校培训专业教师100人次以上;在相关产业领域内有广泛的影响,为相关产业领域内企业制定行业企业岗位标准或技术标准5个以上;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标准、以及至少5门以上核心课程全部资源向全省职业院校免费开放;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承接外校教师培训和学生实习实训不少于100人次/年;每年直接招收或交流互换境外留学生20-30名,国际交流经验向同类院校推广与辐射;每年向教育厅报告一次专业建设和示范引领成果,向同类职业院校和相关产业内企业发布一次改革成果,举办一次现场观摩会。
附件4: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按照 “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到2015年,在精品专业与特色专业基础上,全省建设70个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实习实训条件好、教学团队水平高、社会服务能力强、教学资源丰富、就业质量高、能有效满足区域内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的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示范性特色专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打造湖南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引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
一、形成适应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紧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瞄准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时关注与专业相关产业的新职业、新岗位,实时跟踪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变化,调整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二、形成互利共赢、充满活力的校企合作机制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着力推进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校企之间开展订单培养、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现学生课程学习、实训实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
三、形成能引领相关专业教学改革的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探索““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探索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强化生产性实训与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生产性实习实训(顶岗实习除外)比例达实践教学总课时的60%;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合作,推行“双证书”制度;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全面构建适应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课程体系
五、建成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师资为途径,以教师队伍能力提高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体现专业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岗位管理、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建立专业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选拔、引进或聘任(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行业企业影响力的教师和企业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1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两门核心课程、掌握行业企业前沿技术的骨干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50%以上;采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国内培训、国外学习、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强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的积累,专业教师和公共课教师每年的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教师培训面达100%,专任专业教师中,获取““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比例达100%,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100%,参加境外学习的比例不低于20%、专任教师全部取得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生比例达到2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35%;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等,并将其作为晋升职称推荐的依据。鼓励支持教师开展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至少获得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立项2项;积极聘用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从行业企业聘任的教师占专任教师30%;加强有现场专家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成一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
六、建设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实践教学条件
建设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能满足专业实习实训需要的实践教学条件,提高虚拟仿真、模拟现实和多媒体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实训水平。按照企业现场生产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标准,采用引进企业设备、人员、技术,以及生产和服务项目等多种方式,以企业生产和服务流程为导向,设计、建设校内外实训场地;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的原则,建成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专业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人才培养面向的岗位都有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实践教学时间达到专业总课时的50%以上(文科类专业40%以上);将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引入到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与文化建设中。
七、建设数字化、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
以信息技术创新教与学的方式和环境,建设功能齐全、运行流畅的校园网,便捷高效的数字化学习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网络课程、声像资料、电子教案、数字化素材库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实现网上学习、在线辅导、考试评价、证书考核等功能,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专业所有教师与学生在职业教育网络平台上建立个人空间,教师空间实时上传教学过程资料,学生空间实时上传学习过程资料,实现教师和学生个人资料的积累与共享;有3门以上核心课程建成网络“数字化教室”,在“数字化教室”中能进行视频教学,教案、讲稿、PPT等在线浏览与下载,学生作业上传与批阅,师生在线答疑与交流等功能。
八、形成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的、开放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实习管理、质量管理、教材管理等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创新教学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形成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要实时调整的机制,科学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的内容和课时比例;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教育技术,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把学生满意率、企业满意率、社会满意率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技能、素养为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制定实习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生活管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事故责任确定、校企管理职责等,共同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九、有一定的社会服务能力
专业成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输送基地、技术服务与推广基地。本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不得少于300人(农林、地矿和特殊行业的专业适当降低要求)。专业技能合格率达100%;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5%以上、对口率85%以上、企业满意度90%以上、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利用专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培训,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数量的2倍;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每年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5项,理工农医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文史财经管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4万。
十、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业成为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的示范,成为本省产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采取专业建设指导、教师交流、对口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口支援和扶持同类学校的相关专业建设,对口支持的学校不少于5所;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建设规范、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标准、以及至少3门以上核心课程全部资源免费向全省开放;每年举办一次专业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会,及时发布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广建设经验。
附件5: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按照 “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围绕湖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要求,到2015年,全省建设70个办学基础条件好、整体办学水平高、行业特色明显、就业质量高,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明显特色的专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打造湖南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有效满足区域内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
一、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平台,创新“校企一体、共生共荣”的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校企共同制订专业发展规划, 实现专业发展定位与区域产业(行业)发展对接;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岗位任职要求对接;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现专业教学环境与企业生产环境、学生实践与企业生产相对接;校企互聘兼职人员、互培在职员工,实现专业教学内容更新与企业技术革新相对接;校企共建职业文化,实现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相对接;校企共同负责学生就业,实现学校毕业生就业与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相对接。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及时调整专业培养定位,积极探索“校企一体、工学结合”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模式。对接产业(行业),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系统化的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融通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校企共建课程与教学资源, 充分利用企业教学资源和网络资源,创新教学和学习方式;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强化生产性实训与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生产性实习实训(顶岗实习除外)比例达实践教学总课时的50%;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合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方式,探索学校、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公司共同参与评价的教学质量多主体评价模式;积极开展与境外职教发达地区或国家的职业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三、推进课程体系改革
以学生获得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总体目标,明确课程目标;以典型的工作任务、项目(案例)、工作过程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最前沿的技术为主线,整合知识、技能和态度确定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工作项目)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实时引入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和国际通用的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标准,动态更新教学内容,将企业对员工的职业素养要求融入课程,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项目教学、现场教学、模拟教学,以做为核心,真正实现“教、学、做”合一。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理念先进、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立符合专业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岗位管理、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建立专业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选拔、引进或聘任(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行业企业影响力的教师和企业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1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两门核心课程、掌握行业企业最前沿技术的骨干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40%以上;采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国内培训、国外学习、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强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的积累,专业教师和公共课教师每年的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教师培训面达100%,专任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95%,参加境外学习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取得与任教专业对口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不低于50%、本专业正高职称在岗教师不少于1名;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并将其作为晋升职称推荐的依据。鼓励支持教师开展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至少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立项3项;积极聘用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由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比例达到30%;加强有现场专家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成一个省级以上专业教学团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
五、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建设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能满足专业实习实训需要的实践教学条件。按照 “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创新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建设“厂中校”和“校中厂”,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人才培养面向的岗位都有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的原则,积极探索教学型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建成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专业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校企合作系统设计与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时间达专业课时总数的50%以上(文科类专业40%以上);将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引入到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与文化建设中。
六、建设专业教学资源
以优质数字化资源建设为载体,以课程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素材资源为补充,在职业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教室”。资源库建设内容涵盖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其中,学历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专业介绍、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环境、网络课程以及测评系统等内容;职业培训资源主要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培训网络课程以及测评系统等内容。通过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持续更新等方式,为职业教育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专业所有教师与学生在职业教育网络平台上建立个人空间,教师空间实时上传教学过程资料,学生空间实时上传学习过程资料,实现教师和学生个人资料的积累与共享;3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建成网络“数字化教室”,在“数字化教室”中能进行视频教学,教案、讲稿、PPT等在线浏览与下载,学生作业上传与批阅,师生在线答疑与交流等功能,做到时时、处处、人人数字化。
七、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创新与“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满足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的需要;完善专、兼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标准;探索选时间、选地点、选内容、选课程、选教师的选课制;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为评价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实施顶岗实习质量管理;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八、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分别不得少于240人(农林、地矿和特殊行业的专业适当降低要求)。在校学生在职业发展规划、预就业创业、企业实习、技术改造、产品生产开发、技能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专业技能合格率达95%;毕业生一次就业率、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平均大于90%、工作与专业对口率85%以上、工作能力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放教育资源,开发培训项目,面向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积极承接企业新员工培训、企业员工转岗培训与企业员工新技术培训任务,每年社会培训人次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数量的1.5倍;建立和完善教师技术服务的制度与政策,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资源、校企合作建立技术应用中心、产学研结合基地,引导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领行业企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为产业升级服务。每年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8项,理工农医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文史财经管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8万。
附件6: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按照 “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围绕湖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要求,到2015年,全省建设70个专业整体办学水平高,行业特色明显、就业质量高,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有明显特色的专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打造湖南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提升湖南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整体水平,有效满足区域内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
一、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着力推进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校企之间开展订单培养、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现学生课程学习、实训实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及时调整专业培养定位,积极探索“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探索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强化生产性实训与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生产性实习实训(顶岗实习除外)比例达实践教学总课时的50%;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合作,推行“双证书”制度;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推进课程体系改革
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终身发展为目标,以职业能力为主线、以职业活动课程为主体,建立必要的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有利于和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确定课程目标;以典型的工作任务、项目(案例)、工作过程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成熟的先进技术为主线,整合知识、技能和态度确定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工作项目)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以职业标准为依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呈现形式,更新教材结构和内容,开发3门以上核心课程的示范教材;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按照职业活动过程和职业教育规律设计教学过程,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等情境化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主体,实现“做中教、做中学”、理论实践一体化。更新教学手段,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支撑随时学习。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师资为途径,以教师队伍能力提高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体现专业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岗位管理、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建立专业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选拔、引进或聘任(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行业企业影响力的教师和企业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1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两门核心课程、掌握行业企业前沿技术的骨干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40%以上;采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国内培训、国外学习、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强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的积累,专业教师和公共课教师每年的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教师培训面达100%,专任专业教师中,获取“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比例达100%,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95%,参加境外学习的比例不低于10%、专任教师全部取得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生比例达到1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30%;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等,并将其作为晋升职称推荐的依据。鼓励支持教师开展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至少获得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立项1项;积极聘用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从行业企业聘任的教师占专任教师25%;加强有现场专家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成一个省级以上专业教学团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
五、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按照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要求,建设能满足专业实习实训需要的实践教学条件,提高虚拟仿真、模拟现实和多媒体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实训水平。按照企业生产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标准,采用引进企业设备、人员、技术,以及生产和服务项目等多种方式,以企业生产和服务流程为导向,设计、建设校内外实训场地;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的原则,建成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专业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人才培养面向的岗位都有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实践教学时间达到专业总课时的50%以上(文科类专业40%以上);将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引入到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与文化建设中。
六、建设专业教学资源
以信息技术创新教与学的方式和环境,建设功能齐全、运行流畅的校园网,便捷高效的数字化学习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网络课程、声像资料、电子教案、数字化素材库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实现网上学习、在线辅导、考试评价、证书考核等功能,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专业所有教师与学生在职业教育网络平台上建立个人空间,教师空间实时上传教学过程资料,学生空间实时上传学习过程资料,实现教师和学生个人资料的积累与共享;有2门以上核心课程建成网络“数字化教室”,在“数字化教室”中能进行视频教学,教案、讲稿、PPT等在线浏览与下载,学生作业上传与批阅,师生在线答疑与交流等功能。
七、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创新与“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弹性学制,满足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的需要。完善专、兼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技能、素养为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制定实习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生活管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事故责任确定、校企管理职责等,共同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八、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专业成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输送基地、技术服务与推广基地。本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不得少于240人(农林、地矿和特殊行业的专业适当降低要求)。专业技能合格率达95%;毕业生一次就业率、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平均大于95%、工作与专业对口率85%以上、工作能力企业满意度达90%,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利用专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培训,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数量的1.5倍;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每年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3项,理工农医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8万,文史财经管类专业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3万。
附件7:
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学校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以湖南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为依托,以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项目合作和专业群建设为纽带,以互利共赢和自愿合作为原则, “十二五”期间,建设 10个“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有创新,校企合作育人有特色,校企合作项目有影响,集团化办学有成效”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为全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一、集团体制机制
1、政策环境。在政府或行业组织主导下,以高职学院为龙头,以产业领域内的规模企业和中高职学校为主体、以项目合作和专业群建设为纽带,充分发挥政府与行业管理部门的统筹职能,构建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产、学、研共生发展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和牵头院校建设纳入区域或行业发展整体规划,学校举办者、当地政府或牵头学校所属行业部门出台支持职教集团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多渠道校企合作经费投入机制。
2、运行机制。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下,建立了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的运行模式、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定期对话协作机制等运行机制。
3、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设置了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主办集团网站、刊物等。
4、运行状态。集团定期举行各种教学、科研活动,培育和立项了一批集团成员间的横向合作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对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和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工学结合为主要形式,在生产性实训、订单培养、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成员之间多层次、多元化的校企或校际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1、专业建设。集团成员院校专业布局适应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主体专业有效对接区域或行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团内形成了与区域或行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专业设置与培养目标动态调整机制;集团内规模企业深度参与制订专业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岗位任职要求有效对接。牵头学校主体专业(群)建设基础较好,在省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或区域具有较好的声誉。
2、课程建设。集团组织开展引入行业与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将行业企业职业标准融入教学内容,校企共同制定课程标准等活动,重视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素质、职业精神的培养,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体系;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平台,校企共建了共享性优质教学资源;课程实施体现教学做合一原则,积极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改革;牵头学校主体专业建设了3门以上在省内同类专业中有影响的专业核心课程。
3、基地建设。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政府与行业部门积极支持集团内院校建设集团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在集团内遴选、建设一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满足集团内学生生产实习或顶岗实习需要。
4、质量评价。建立了集团组织的企业、行业、社会对集团学校成员单位的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过程进行评价的评价机制;牵头学校形成了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职业能力评价与职业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了学校、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多主体评价模式;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牵头学校主体专业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100%;建立了区域或集团内相关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鉴定专业覆盖率达到90%;集团成员之间在订单培养和毕业生就业上形成了长效机制,集团内订单培养覆盖率达30%以上,集团内对口就业率达50%以上;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毕业生满意率达85%以上;牵头学校主体专业参加技能竞赛和技能抽查成绩优秀。
三、教师队伍建设
1、教师队伍培养管理机制。根据集团内教师培训需求,制订集团内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为集团成员院校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供良好条件,建立集团内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教师的有效机制,有效实现集团内教师互培互聘;创新校企合作教师管理机制,激励专任专业教师参与社会服务与企业活动,吸引企业专业人才与能工巧匠来校承担专业教学任务,将专任专业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和企业活动纳入教师考评;牵头学校专任专业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服务活动和现场锻炼的时间年平均不少于30天,兼职教师参与教学能力培训和教研教改时间年平均不少于60学时。
2、教学团队建设。集团或牵头学校制定了符合本专业特点的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和新进教师准入标准;选拔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技术服务能力强,在行业企业具有影响力的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积极聘用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动态兼职教师库,3年建设期内,由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比例达到50%;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的比例达到90%。
四、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1、技术研发与服务。集团创新社会服务机制,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学校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资源,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集团或牵头学校与企业成员共同建立了技术研发、推广、服务中心等产学研结合基地;牵头学校引导教师参与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教师获发明专利、技术推广成果、开发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承担服务项目等每年达5项以上,技术服务收入明显增加。
2、技术培训。集团面向行业(区域)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培训标准,积极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年社会培训人次为集团主体专业在校学生的2倍;3年建设期内,实现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收入与集团主体专业学费收入大体相当。
3、引领和示范作用。充分发挥集团人才优势,积极引导和参与行业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职业等标准制定,引领行业企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面向集团内职业院校开展培训、指导、咨询、实训等服务,在专业建设、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信息化建设与资源共享
1、集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接湖南职教新干线,通过集团网站、论坛等多种形式,搭建集团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与业务合作平台,及时发布行业经济技术信息、人才需求信息和院校毕业生信息。
2、集团资源共享。发挥牵头院校和骨干企业的资源优势,整合集团内教学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并有效实现共享,集团成员可以免费享用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等资源,集团内的实习实训基地可以接收集团内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培训。
六、校企合作重大项目
1、校校合作项目。集团成员院校在行业专业设置与调整、师生培养培训、共享性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开展有效合作,对集团内成员院校的人才培养发挥重要影响。校校合作项目年均10个以上。
2、校企合作项目。集团成员院校深度参与行业内技术改造、行业内标准开发,在人才培养、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产品开发与行业标准开发、行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重大项目合作,对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具有提升和引领作用。校企合作项目年均5个以上。
七、质量与特色
1、职业教育集团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特色。
2、职业教育集团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3、在建设期内,牵头学校要成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
附件8:
湖南省职业院校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
基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0〕22号)关于“建设一批对接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精神,特制定《湖南省职业院校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水平、高效益、有特色、现代化”的要求,建设一批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推动全省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50个“产业契合度高、校企合作紧密、社会服务能力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实训师资队伍水平高、教学资源丰富”的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三、建设要求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基地管理体制。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建设必须以高职院校或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为主体,以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为基础,具有生产或经营性功能,形成较完善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实习实训(师资认证培训)运行机制,基地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创新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建设“厂中校”和“校中厂”模式的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基地至少依托2家以上的企业进行建设,依托企业深度参与基地建设并共享基地资源,形成“双主体”建设机制。基地参与合作的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或经营规模;企业对基地投入一定规模的建设资金或设施设备;企业共同参与基地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基地具有较强的实体化运作能力,能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或拥有自办产业;基地所有制产权以学校为主体。
2、基地运行机制。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管理机构,形成“合作育人、协作生产、共同研发”的运行机制,实现学校教学环境与企业现场环境相对接、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相对接。基地生产性设备在自主生产产品、经营业务或技术研发的同时为企业生产所用,依托企业的生产设备在完成其生产任务的同时为生产性实训所用;依托企业主动提供真实的生产项目或经营案例,参与实训项目开发,基地教学案例80%以上来源于真实生产(经营)项目;依托企业生产、技术、标准、设备向基地院校无偿开放;形成依托企业与项目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换岗交流的机制。
3、基地管理模式。将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引入到基地。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模式,形成良好的运行与激励机制,发挥生产性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的生产性教学、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和技术服务功能。实施基地院校统一管理下的“专业(群)+基地”运作模式,基地能独立实施实训教学、对外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行项目化实训,按照企业实际工作流程组织实训教学,学生和培训对象能参与实际对外合作项目的实施;按照企业标准对实训教学和师资培训项目进行质量评价,形成按项目、按模块的教学、培训标准。
(二)硬件环境建设
1、实习实训场地及设施设备。建设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能满足实习实训和和师资培训需要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基地所属实习实训场地及其设备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要求设置,形成真实的职业环境。实习实训设施设备配套,80%以上的实训场地能组织理实一体化教学,40%以上的场地能进行生产性实训;设备技术参数达到企业现场设备中等以上水平,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师认证培训标准要求,设施设备项目达标率和实习实训(师资认证培训)项目开出率达100%,同一项目能够同时满足100人以上实习实训和师资认证培训。
2、生活配套设施及设备。生活设施配套,能够满足师资培训、异地异校学生实习需要。有能提供100个以上床位的培训楼,有满足200名以上异地学生住宿的学生公寓,有能满足培训学员就餐的食堂。
3、职业资格鉴定及认证培训。设有职业资格鉴定所(站),有行业性培训认证许可资质,能开展实训项目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够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种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和其它行业性培训认证。
(三)师资队伍建设
1、师资队伍结构。形成一支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与培训师队伍,生师比在20:1以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具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资格,其中“双师型”教师比例100%;直接从企业聘请的技术人员不低于20%,外聘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师资队伍水平。拥有1名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副教授;拥有一支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或1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与培训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专业实践教学能力。
(四)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1、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形成“面向市场、行业主导、适时互动”的实习实训与师资培训体系。根据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要求,在企业专家指导下,对接行业需求,制订覆盖本专业主要技能和职业态度、职业素养要求的模块化实习实训与教师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各模块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形成分模块的训练与考核标准;根据职业技能形成的内在规律,科学划分实习实训阶段(单元),制订不同阶段(单元)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建立实施方案与阶段(单元)计划有机结合,阶段(单元)计划又相对独立的实习实训体系,适应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就业需求的需要,提高实习实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以分组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化教学为主要教学手段,实施以作品(典型工作任务、工作项目)为载体的实习实训和师资培训,全程做中教、做中学;师资培训按照专业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顶岗实习等环节组织实施,对项目训练过程和形成的结果进行考核;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提高教师教学实施能力。基地对应专业学生技能抽查合格率达到70%以上;毕业生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比例达到100%,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达到50%以上。
(五)实践教学资源建设
1、资源平台。建立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并向社会开放,教学资源能被高职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广泛应用,实现校校、校企共享;创建网络互动平台,初步实现在线教学与辅导答疑。
2、教学资源。形成完善的教学标准,开发职业资格标准、实训教材、实训课件、实训软件、考核题库等资源;开发专业教学软件、仿真实训软件。
(六)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1、教育培训服务。服务区域内职业院校实践教学,实行中高职、城乡职业院校共享、共用,年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与师资培训达500人次以上;服务区域内相关社会职业培训,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项目建设、管理和师资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2、生产经营与技术服务。基地生产经营收入每年达3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利润的10%用于实习实训或培训;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推广服务或经营策划服务。
附件9:
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湘发〔2010〕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教〔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湘发〔2010〕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号)等文件精神,为整合职教资源,推动县(市)域内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作为基础,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资源统筹为重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的职教体系,提高县(市)域内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新建40个“政府主导有力、资源整合有效、过程管理有序”的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县(市)域内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建立并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办学管理机制,在县(市)域范围内进一步构建初等与中等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县(市)域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为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建设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建设要求
县级职教中心由县(市)人民政府主办,是全县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统筹机构。
1、管理机构。成立县级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县(市)长任主任,分管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的副县(市)长任副主任,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工业、财政、发展改革、扶贫、科技、安监、建设、畜牧水产等部门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县级职教中心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各级各类职教资源,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2、办学组成单位。县(市)域内经正式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农校)为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政府举办的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的牵头学校和办学主体,办学水平达到《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修订稿)》,三所以上乡镇农校基本达到《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方案(试行)》的要求,根据区域内人口数和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初、中等职业教育机构。
(二)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
县级职教中心应具有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能:
1、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协调指导中心。县职教中心要指导办学组成单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模式,主动对接区域内主导产业,深度融入产业链办学,推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订单培养。
2、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县级职教中心要根据县(市)人民政府制订的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县(市)域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指导职业教育机构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培训项目,加强培训项目和专业设置的针对性,避免职业学校间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和无序竞争。积极改善专业教学条件,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专业特色。县级职教中心负责对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3、实习实训统筹中心。以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主体,建立资源共享的实习实训中心,根据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特色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若干个资源共享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确保学生的技能得到有效培养。
4、招生就业协调中心。县级职教中心根据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按照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确定办学组成单位的年度招生规模,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做好招生工作,规范县(市)域内职业教育招生秩序。县级职教中心要依托牵头学校成立就业工作指导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健全毕业生就业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推动职业学校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机制。
5、教师培训中心。县级职教中心负责办学组成单位教师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县(市)域内办学组成单位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县(市)域内职业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培训计划,组织管理人员和教师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工作。
6、培训项目管理中心。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各部门主导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项目实施,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单位和培训对象,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培训经费;根据培训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标准;指导培训单位遴选培训教材,聘请培训教师;对培训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十二五”期间县级职教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四化两型”服务。围绕区域内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基础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和基地学校,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体系,以乡镇农校为依托,普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以实习实训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3、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以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乡镇农校为基础,充分发挥其他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优势,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平台,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4、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县级职教中心应成为县(市)域内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基地,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技术培训和文化教育,推动建设学习型企业;县级职教中心应成为社区教育基地,面向城乡各类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5、实施职业教育数字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拥有可供资源共享的数字信息化平台,建设有适应培训需要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平台和资源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坚持政府主导,优化发展环境
1、制定区域内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主要特点和类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订并实施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将部门主导的职业培训项目纳入县级职教中心统一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
2、制定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区域内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和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区域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发展类型和重点建设项目。
3、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县(市)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人口分布、生源现状及发展趋势,按照构建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和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规划,加速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布局。对条件差、规模小、质量低的高中阶段学校和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培训机构要有序撤并,防止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资源配置失衡和招生恶性竞争。控制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节奏,积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略大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的要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控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役军人等入学,逐步扩大办学规模。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严重失衡的地方,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3年内达到1∶1的比例要求。教育、农村工作部门、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治理整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
4、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市)级人民政府确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并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督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按照辖区内人口总数人均1元的标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地方教育附加有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凡要求配套的部分,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予以配套;认真落实国家中职助学金政策,地方政府足额予以配套;政府有关部门无向职业学校乱摊派、乱罚款现象,职业学校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政府不得收取调节基金,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县(市)本级财政设立贫困生救助专项经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减免。
5、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党政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6、加强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评估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职业教育法》、《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按规定参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并达到合格。
7、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的社会环境。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0:
湖南省示范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特制定《湖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教育主管、社会支持、社区为主、全民参与”的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推动我省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建设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个,引领我省城乡社区教育普遍深入开展,推动构建具有湖湘特色、区域特点、开放共享、便民惠民的社区教育体系,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三、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将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区域内各类教育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开发,促进社区教育工作发展。
2、开放共享。依托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服务,使其成为开展社区教育的重要力量。推进各级公共文化、科技、体育设施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为市民提供更为便利的学习场所。
3、面向全体。面向社区全体居民,提供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服务,努力满足社区建设和社区居民的需求。
4、形式多样。鼓励社区教育在办学主体、对象、内容、形式、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和评估督导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和创新,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建设要求与主要任务
社区教育实验区由区人民政府主办,负责区域内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
(一)建设要求
1、管理机构。成立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由区长担任主任,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以及区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企业、民间组织、驻区单位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各级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制订并实施终身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终身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所属各街道、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2、网络体系。依托辖区内现有教育资源,在区一级设立社区学院,各街道设立社区学校,有条件的居委会设立社区学习点。社区学院是区委、政府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机构,在市(州)社区大学的指导下,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负责制定本区社区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课程开发、督导评比等工作,社区学校在社区大学(学院)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社区教育培训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逐步形成以社区学院为龙头,社区学校为骨干,社区学习点为补充的三级社区教育培训网络,覆盖所有街道、社区。
3、管理体制。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教育主管、社会支持、社区为主、全民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二)基本职能
社区教育实验区依托社区学院,实现社区教育的资源统筹、项目管理、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控。
1、统筹社区教育资源。统筹区域内各类教育文化资源,使社区现有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协调区域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属教育培训场地和文化、体育设施,有序向社区开放;整合社区内各类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成人学校等教育机构力量,组织开展面向居民的教育培训服务;整合协调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平台,运用播放教学光盘、收视卫星电视教育节目、网络教学等教育手段,建设管理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网络服务平台,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构筑起社区居民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平台。
2、管理社区教育项目。制订并组织实施包括各部门主导的各级各类培训年度计划,确定培训单位、培训对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根据培训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标准;根据社区居民就业需求建立培训项目申报制度,对社区居民提出的要求进行评估,指导培训单位遴选培训教材,聘请培训教师,采取灵活的方式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的职业培训需求;对培训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3、指导社区教育教学。吸收社区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提供全程、全面的教学指导服务;负责对社区学校、社区学习点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评价、推荐、引进、开发各类课程资源,培育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开展社区教育特色课程评选活动,推动社区教育内容系列化、规范化,增强社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并完善成人学习课程证书制度、社区居民学分积累制度和学习认证制度,积极探索社区成员终身学习与学校学历教育的衔接与互认。
4、社区教育管理评价。建立健全社区教育规章制度,推动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研究制订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和终身学习机构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开展以社区教育质量评价为核心的社区教育督导评估;培育社区教育示范项目、示范课程和示范街道,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成果等表彰奖励活动;依托有条件的单位成立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培训中心,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开展社区教育政策咨询,发布社区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区域报告;发挥社区教育群众性专业组织的作用,开展跨地区社区教育交流与合作。
(三)主要任务
1、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面向全体居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治、文化艺术、环境保护、健康保健、体育健身、人口教育、家政服务、休闲娱乐、生活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社区居民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社区和谐,整体发展水平高。
2、实施社区文化建设工程。结合区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通过举办社区“读书节”、“社区教育节”以及“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等传统品牌学习与文化活动,为社区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促进社区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全面提升。
3、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综合利用、引进各类教育资源,推动职业教育与社区教育对接,面向城镇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障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全年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50%以上。建设10个以上社区教育重点示范项目。
4、实施学习型组织创建工程。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街道(居委会)、学习型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街道、居委会)”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树立典型、交流观摩、推广经验、宣传模范等推进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法。各类学习型组织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5、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以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促进社区学院、社区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资源建设。
一是改善办学条件。确保社区学院有专用的办公场地和必需的办公条件,社区学校有固定的能满足开展社区教育教学培训的场地(专用教室2-5间),拥有15台以上电脑和其他辅助教学设备,能有效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在区域内重点建设3个以上标准化、示范性社区学校。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人员相对稳定、专兼结合、业务水平高、能满足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社区学院有专职管理人员2-3人,街道社区学校有专职人员1-2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社区教育管理干部业务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
三是加强资源建设。积极推进社区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引进、开发各类课程资源,培育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形成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和“品牌”项目;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促进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
6、实施社区教育质量监控工程。突出社区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与模式创新,突出教育培训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教育质量监控办法,建立社区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社区成员对社区归属感明显增强,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和评价有较大幅度提高。居民对社区教育的知晓度、认同度达80%以上,满意率达70%以上。
(四)坚持政府主导,优化发展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社区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教育强区考核内容,并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促进社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2、确保经费投入。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规定,按照社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建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街道财政配套、社会筹措补充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教育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专款专用,逐年增长。
3、加强检查评估。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教育规划与计划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培训基地与网络设施建设、实施与成效、保障措施、特色与创新等方面。
4、营造良好氛围。倡导“知识成就未来,学习改变命运”的理念,强化市民终身学习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追求终身学习。大力表彰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社区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