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4〕432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1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使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22号)及华南片区培训会议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高职高专院校2014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软件
使用“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2014版)”(以下简称“网络平台”)采集数据。
二、采集要求
(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并为负责数据采集的人员提供必须的设备、技术、人力支持。
(二)各院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工作流程,明确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发动院校各部门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数据采集工作,如实、准确填报有关数据信息。
(三)各院校在采集数据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采集规则,严格按照采集字段注释要求规范填报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原始数据。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各校通过省级“网络平台”采集数据后,导出标准数据文件,通过教育部发布的智能数据同步系统上传至教育部数据平台中心。
(二)报送时间:12月10日前完成省级网络平台的数据采集及数据同步上传工作。
四、其他
采集工作联系人:肖帅,电话:0731-84714893,传真:0731-82204507,Email:9601868@qq.com。
省级网络平台技术支持:陈 立,电话:13808477732
采集工作QQ群号:96857367。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