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湘教通〔2012〕204号)精神,现就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验收现场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验收现场考察工作在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已列入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12年验收网上评审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项目,均为现场考察对象(具体项目及考察分组见附件)。
1、考察方式。现场查看常规管理情况、实习实训条件、原始资料等,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考察时不召开项目建设汇报会和专家意见反馈会,每个项目单位现场考察时间原则上为一天。
2、主要任务。专家对照我厅印发的相关项目《建设基本要求》(或《建设方案》),核实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达到的效果和示范作用。
6月19日-24日。6月19日上午,专家组集中召开工作会议,会后即赴项目单位。6月19日下午-24日,专家组在各项目单位现场考察。若验收时间与国家法定假日相冲突的单位,请自行做好调剂安排。
1、各接受考察的项目单位和所有参加项目验收现场考察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通知,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托关系、说情、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确保现场考察工作有序进行,确保现场考察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2、参与现场考察的专家要坚持评审标准,实事求是,秉公评判,不得对专家组成员以外的人透露专家组考察评审相关信息。
3、参与现场考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严守保密规定,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对外透露评审过程及结果的相关信息。
4、各接受考察的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现场考察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现场和资料。要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打听评审过程信息,不得请客送礼和高标准接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评审过程中及评审结束后,若发现专家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终止专家或工作人员现场考察工作资格。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今后不得再参与项目评审工作。
1、各接受考察的项目单位要合理安排教学和迎评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要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要按高效、经济、安全的原则做好专家组安排,接送专家车辆应车况良好、安全,确保现场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2、各组现场考察顺序原则上按照附件中考察分组的各组排列顺序进行,请各组排第一位的项目单位于6月19日上午11:30到长沙市鑫都宾馆(长沙市东二环线长沙海关旁)接专家。
3、现场考察期间,各项目单位如有问题可进行咨询。我厅职成处联系人:汪忠明(高职,0731-84714937)、彭文科(中职,0731-88882736)。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评估与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彭文胜(0731-85182380)。
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12年验收现场考察项目名单及分组安排
1、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沙市望城区职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