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4-24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加强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十一五”期间立项的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十一五”期间立项且年度检查合格的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其中,2007年立项的精品课程和专业带头人已经验收,本次不再验收。

2、已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其立项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免于验收;正在建设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其立项的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免于验收。

二、验收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湘教发〔2006〕103号)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或建设基本要求,逐项检查各项目建设取得的进展和效果,并根据项目特点,分别确定验收重点。

1、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重点:项目建设经费的落实情况,包括分年度项目建设总投入、学校举办者投入情况;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情况;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等。

2、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验收重点:区域内普职协调发展情况;职业教育相关经费口子落实情况,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按辖区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设置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等;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情况,包括分年度项目建设投入,地方政府及学校举办者投入;办学规模、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情况;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等。

3、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验收重点:区域内普职协调发展情况;职业教育相关经费口子落实情况,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按辖区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设置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等;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情况,包括分年度项目建设总投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入;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人才培养及职业培训项目统筹与实施情况。

4、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验收重点:基地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包括建设理念、建设模式、建设经费和建设效果等;校企合作情况;实习实训教学体系、专业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开发和建设情况;实习实训资源共享及相关专业承担教师培训任务实施情况。

5、精品专业验收重点:专业建设措施与配套政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教师团队建设、专业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科研、教学质量评价、专业特色与优势及专业建设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6、精品课程项目验收重点:主要考察在本专业领域内课程改革示范和引领作用,以及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情况。

7、专业带头人验收重点:主要考察带头人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在专业教学团体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8、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学校验收重点:主要考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

三、验收准备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验收准备工作:

1、填报《项目建设情况表》。各项目建设单位登录“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IP地址http://222.247.40.66/evaldl/,下同),进入“项目验收”栏目,按照系统提示分项目填写《项目建设情况表》(具体见附件1—8)和链接支撑材料。

2、上传《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各项目建设单位撰写《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并上传到“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是项目建设情况综合汇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建设的主要过程、具体措施、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经费筹措与使用情况以及今后建设设想。《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要求简明扼要,针对性强,以说明情况为主,特别是对项目验收重点内容等进行描述,不超过10000字。

3、填报《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各项目建设单位登录“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分项目填写《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具体见附件9-16)。

4、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职教新干线”本校机构平台上建立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专门空间,将相关资料上传到空间(栏目由项目单位自主设定),并将空间账号和密码填到“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

四、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取网上审阅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审阅。专家在网上审阅《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并结合项目建设单位机构平台和空间的相关资料对项目建设情况确定网上评审意见。

2、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其他项目根据网上审阅情况,对于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的项目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现场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结束后,我厅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和“职教新干线”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验收结论为“通过”的项目授予相应称号,并作为以后申报国家相关项目的基本依据。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限期整改一年,一年以后验收结论仍未获得“通过”的,其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项目,不得申报我省职业教育“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相关项目和国家职业教育相关项目。

六、验收时间

网上提交验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七、其他

1、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本地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督促本地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按照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各有关职业院校要统筹部署,在项目负责人的具体组织下,认真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2、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客观、真实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相关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并不得申报“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相关项目。

3、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建设档案并重视档案管理,按照《项目建设情况表》中“支撑材料”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供专家查阅。

4、免于验收的项目须按要求登录“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上传《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并在学校机构平台和项目建设专门空间中提交相关材料。

5、项目验收中使用的相关账号和密码见系统首页的操作指南。

6、有关项目验收事项的咨询,请与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秘书处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804室,邮编:410005,联系人:彭文胜,联系电话:0731-85182380、84402996;汪忠明(高职),联系电话:84714937;彭文科(中职),联系电话:88882736。

附件:1、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情况表

2、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情况表

3、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项目建设情况表

4、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精品专业项目建设情况表

5、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精品课程项目建设情况表

6、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项目建设情况表

7、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实习实训(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情况表

8、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项目建设情况表

9、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0、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1、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2、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精品专业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3、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精品课程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4、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5、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16、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项目建设数据采集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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